CSR ITC 人权政策
ITC 人权政策
1. 遵守法律法规
ITC 遵守业务运营地法律法规及国际规范,尊重基本人权。同时,本公司将确保自身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造成人权侵害。
2. 禁止强制劳动
ITC 基于自由意志雇用所有员工,绝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强制劳动。所有工作均为自愿,员工有权在发出合理通知后自由离职。 公司不会将员工上交金钱、政府签发的身份证件、护照、劳动许可证等文件作为雇用条件。(金钱包括押金、保险金及超额招聘费)。 公司不会对公司提供的设施进行不必要的出入限制,也不会不当限制员工在办公场所内的行动自由。公司在员工入职前,会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其雇用条件。
3. 尊重基本人权
ITC 尊重每一位员工的人权,严禁包括虐待与各类骚扰在内的一切残酷、非人道待遇。 我们承诺,绝不允许对员工实施任何形式的虐待、体罚、性骚扰、职场欺凌(利用职权进行的欺压或胁迫行为),并致力于消除此类行为及其风险。
4. 禁止童工
ITC 绝对不雇用任何未满法定最低就业年龄的童工。
5. 禁止歧视
ITC 致力于在招聘及雇用过程中消除一切形式的歧视,为实现机会均等与待遇公平而努力。 在招聘、录用、岗位安排、晋升、薪酬、教育培训、奖惩、解雇等所有雇用环节中,本公司绝不因应聘者或员工的种族、肤色、年龄、性别、性取向、性别认同、民族、国籍、疾病、残疾、怀孕、宗教、信仰、社会身份、婚姻状况等任何因素而予以歧视。
6. 合理薪酬
ITC 承诺遵守所有与薪酬及福利相关的法律法规,包括关于最低工资、加班费、工资扣除及法定福利(如社会保险等)的规定,并向员工足额、按时支付薪酬。此外,本公司将及时向员工提供清晰的工资明细。公司绝不以任何非法或不合理的名目克扣员工工资。
7. 工作时间管理
为确保员工的工作时间符合法律规定,ITC对员工的工作时间、休息日和休假进行妥善管理。
- 年度规定工作日总数不超过法定上限。
- 遵守关于加班及休息日劳动的专项协议(即“36协定”)。
- 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享有连续二十四小时的休息日。
- 保障员工依法享有并行使带薪年休假的权利。
8. 尊重员工结社自由
ITC 尊重员工作为劳资协商一方,就劳动条件、薪资水平等问题进行集体谈判而享有的结社自由与权利。 (尊重员工的结社权,即保障员工在免于报复、威胁或骚扰的前提下,自由组建和加入组织、进行和平集会与谈判的权利。)
以上
制定日期 2025年9月1日